新华社太原12月28日电(记者陈忠华)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山西晋中市委和介休市委根据有关规定,28日对“12·27”瓦斯燃烧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根据有关规定,经晋中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提名免去韩海云介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提名免去张宜谦介休市煤炭生产管理局局长职务,提名免去杨广栋介休市政府市长助理职务。
12月27日23时30分许,介休市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井下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2名矿工遇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此外,介休市公安局将介休市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薛国华、总经理梁运奇、矿长梁昌富、安全副矿长李秉大、带班班长邵承豹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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