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每年审计报告所列问题的查处情况,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正在北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收到了一份由常委会办公厅转来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今年审计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来函对2009年6月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的各项问题,一一给予“回应”。
26亿余元被追回归还 近百人受查处
审计署提交的审计报告,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高度重视。
今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审计报告时,明确要求加大整改和处理力度,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推动有关部门完善财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预防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并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国务院也召开了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不断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审计报告的来函中说,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截至2009年10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34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125项。审计发现的119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3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6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七成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已整改
来函指出,这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共计45.17亿元,已整改31.66亿元,占70%。主要是:
――关于挤占挪用和转移财政资金14.83亿元的问题。已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中央财政和规范管理等方式整改11.91亿元,对其他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中。
――关于多报多领财政资金3668万元的问题。已通过上缴财政或缴入上级部门统一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
――关于违规收费6.22亿元的问题。已通过停止违规收费、补办收费报批手续等方式整改3.99亿元;关于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9.08亿元的问题,已通过上缴中央财政或报财政部调整预算等方式整改15.33亿元。
――关于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中央部门高度重视,有17个部门组建了会议费清查小组,清理会议支出,收回存放账外和被侵占的资金,将挤占挪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关于20个中央部门2008年决算(草案)中少计收入、结余和资产共计16.71亿元的问题。这些部门已通过调整决算及有关账务等方式整改15.76亿元。其余涉及少计固定资产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组织清理,待核实无误后再调整账务。
162座“问题水库”正在整修重建 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出台570多项制度
审计发现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水利部通过多种方式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通报批评了问题严重的部分项目单位。对延长工期的问题,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截至2009年10月底,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年目标任务的6000多座水库,除个别大型水库需按计划跨年度施工外,其他项目可在2010年底前完工;对162座因擅自减少或变更部分主体工程等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的水库,有关地方政府已整修或重建了127座,其余在2010年汛期到来前可全部完成整修或重建工作;对一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相关地方和单位已收回被侵占、出借或挪用的资金1.68亿元,处理责任人67人。
针对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和各部门及相关地方政府紧密配合,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全部整改了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方面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570多项制度规定。
[责任编辑:阳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