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陶俊洁、赵晓辉)记者21日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获悉,农发行总行下发了《关于做好县域城镇建设贷款业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有关信贷政策,指导各行做好县域城镇建设贷款业务。
《意见》指出,县域城镇建设贷款业务要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原则,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经营性项目为辅,重点支持列入当地发展规划、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具有较强民生效应的非经营性项目。要从较为发达的区域起步,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对县域的覆盖率。
《意见》明确了县域城镇建设贷款业务的重点支持领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经济发达县域的土地储备整理、老区改造、新区建设等;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还款资金纳入县级以上(含)财政预算的非经营性项目,审慎支持民办教育、卫生和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环境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镇环境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设施建设项目应取得当地政府特别经营授权;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重点支持当地政府主导、财政支持、集中开发的宅基地置换与集中、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城中村、城边村改造等非经营性项目,暂不支持经营性项目,待积累经验后择机开办。
《意见》强调,对于非经营性项目,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管理,促进融资平台的规范经营。对于项目收益能够全额覆盖贷款本息的非经营性项目,在政府、财政出具相关补贴文件后,除需符合区域最高融资额度的准入要求外,可不受负债率、偿债率和债务率指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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