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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人员酒后驾驶将被抄告单位或上级监察部门

2011年06月03日 22:10:27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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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交警将集中一周再查酒驾

  公务人员酒驾抄告上级监察部门

  针对酒后驾驶“高烧不退”的现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于12月14日至19日开展严查集中行动周活动,以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期间,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调集警力,保证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执勤。针对酒后驾驶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查频率,以13时至14时、20时至22时、23时至次日2时为重点时段,每天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对酒后驾驶的一律暂扣驾驶证,对醉酒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确保酒后驾驶暂扣率和醉酒驾驶拘留率均达100%。对查出的公务人员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在严格处罚的同时,将及时抄告当事人单位或上级监察部门。 (殷玉国)

[责任编辑:田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