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尽磨难后,“开胸验肺”事件的主角张海超获得了60余万元赔偿费,但其工友就没这么幸运了。侯新现、李振国等6名张海超的工友,被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所鉴定为尘肺,厂方却以给职工上了工伤保险为由拒绝赔偿,社保局以办理工伤保险的时间在发病之后拒付保险金。社保局让他们到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而劳动局迟迟未给结果。企业老板声称:你就是死了,我也不给你钱。(12月4日《第一财经日报》)
这一幕与当初张海超悲愤开胸验肺前的场景惊人地相似,又是部门间踢皮球,又是劳动部门推诿卸责,又是企业老板蛮横嚣张,6名尘肺患者又面临着明明是职业病,却无人承认、无人赔偿、无处伸冤的境地。难道也要他们学工友张海超,再集体来一次开胸验肺?尽管,这样的开胸验肺更加不必要。毕竟,病已确认,而伤难认定。如果同样的悲剧重演,那将是法治社会的又一重创。可正如当初张海超所面临的,如果他们不使用这样的极端方式,不寄希望于舆论压力,如何能获得拯救。
前几天媒体曾报道张海超的近况,他如今过得似乎不错,手术很成功,并在北戴河疗养院休养。没人会嫉妒他受到的高规格待遇,也没人羡慕他的因祸得福,这不是什么恩赐,而是一个身心遭受过重创、遭遇过那么大不公的人应得的补偿。不仅仅是张海超,每个职业病患者都应被如此对待。可张海超恐怕只是难以复制的个案,而与他一样承受着职业病痛苦的工友,如今却又被逼进了开胸验肺的绝境。
因此,公众更关心的是,张海超悲壮的开胸验肺,有没有引起制度变革,让职业病患者得到公正的赔偿。毕竟,很少人能像张海超这样成为媒体焦点,媒体聚光灯之外、远离舆论喧哗的地方,才是平凡和真实的世界。
发生开胸验肺事件后,曾有人认为职业病维权会产生“张海超效应”,现实证明这种想法太天真,“张海超效应”甚至不能惠及工友。那么,问题出在哪里?显然,出在纠错机制上。政府和立法者不是神,并非有着无限理性和全智全能,总有犯错的时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而不知错,知错而不认错,认错而不制度性纠错。所以,有一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的纠错机制至关重要。可当下的纠错机制很不完善,常常发挥作用的只有媒体关注和领导重视。
然而,这两种纠错方式都太被动、太滞后和非制度化。非制度化表现在,纠错只能体现在个案中,而不是制度化和普遍性的。太滞后是说,某件事发展到了举国关注时,往往是错误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已经产生了较大危害。太被动就更显然了,往往是被外力推动着纠错,而不是主动积极纠错,这样被逼着纠错,总会产生冲突和分裂,甚至要付出巨大代价。事实上,体现在开胸验肺上的纠错就是如此,相关制度未发生根本变化,更多人必然会重复张海超的悲剧。
所以,尽快依法建立并实施纠错机制,已成从根本上防控职业病的当务之急。要想从根本上做到制度性纠错,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在个案发生后,立即启动与个案相关的问题调查,依法追责问责,及时查漏补缺,真正做到未雨绸缪,而不是仅仅着眼和满足于解决个案本身。张海超工友们的遭遇说明,有关部门只是解决了张海超一个人的问题,而没有彻底解决工厂的违法违规和其他员工的救治问题。此外,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需要更加细化相关法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旦问题发生,即由政府部门之间联动限时解决,而不是相互之间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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