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制办、机关事务局、民防办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继江北区之后,九龙坡区也开启了大部制改革。昨天,九龙坡区编办向记者透露了上述核心内容(详见上表),新部门机构的负责人将于本月底逐一任命,年底前完成交接,未交接前,旧部门机构履行原有职能,市民办事不会受影响。
设置工作部门29个
记者了解到,此次九龙坡区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涉及信息和工业化、人力资源、价格体系这三大领域,并着力推进五项改革任务: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增强工作活力;严格编制管理,健全监督机制。
根据大部门体制改革要求,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共涉及九龙坡区48个部门和机构,共整合、撤销13个部门和机构,规范清理调整隶属关系和更名14个。通过以上改革,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9个,整合力度较大。
人随职能走 编制随人走
撤销旧部门后,如何组建新部门?九龙坡区委书记刘光全表示,将坚持“越位的要让位,错位的要正位,缺位的要到位”这一原则,科学调整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机构职责,组建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机构部门。此外,刘光全还强调,各撤并单位要按照“人随职能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划转人员、编制,鼓励涉及调整的人员从大局出发,同心协力做好改革工作。
九龙坡区人事局办公室主任蒋小飞也是本次大部制改革的对象之一。“我对本次改革坚决拥护,因为优化组织结构后,能够避免各部门错综复杂的局面,更利于提高办事效率。”蒋小飞告诉记者,以前市民到政府机关办事,通常会涉及多个部门,常常是跑了一趟又一趟。至于组建新部门后,自己是在哪个岗位,蒋小飞表示,他会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
市民办事不会受影响
九龙坡区进行政府机构改革,会不会影响市民和企业办事?对此,刘光全要求,各部门、单位在机构整合和新职能界定之前,都要履行原有职责,在职能转变和调整过程中,也要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出现“空当”。这意味着,市民和企业正常办事将不受影响。
对于本次九龙坡区的大部制改革,市编办副主任李先跃予以了肯定。他认为,九龙坡区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准备扎实,思想动员到位,工作方案合理,安排紧凑有序,并希望该区能按照“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编制”的要求,确保改革实施不走样和机构编制不突破,并通过“三定”工作,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目前,九龙坡区已完成“三定”(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审批工作,并将在本月底前完成机构交接和人员调整。
新闻背景
重庆市大部制改革进程
2000年 构建“大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将原市交通局、市公用局、市港口局、市计委及市经委等有关部门的交通运输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构建“大交通”的行政管理体制。
2006年 整合组建市文化广播电视局,40个区县全部实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三合一体制,迈出“大文化”改革步伐。
2008年8月 市农委挂牌成立,由原农业局、农机局、农办与农综办合并而成,形成“大农业”。
2008年9月 试行大部制改革,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暂时冻结,涉及调整和变动的部门,原则上不再使用余编补充工作人员,不再新提拔干部。
2009年1月 市“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对此轮机构改革给出了时间表,明确提出“全面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启动区县政府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步伐”。
2009年3月 6个部门合并为3个,市外事办、市侨务办合并为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经委和市信产局合并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外,市粮食局并入市商委;市建委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9年11月17日 江北区率先开始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撤销行政机构7个:物价局、招办、人事局、劳动和社保局、移民局、粮食局、档案局;撤销党工委8个:经委、建委、市政绿化委、房管局、交通局、商委、卫生局、粮食局;撤销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8个:档案馆、地方志、老龄委办、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招商局、国资办、契税办、金融办(总部办);经济委员会更名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绿化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园林管理局,人防办公室更名为民防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