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6日),我省(河北)召开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就中央检查组对我省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省政府要求,对至今尚未开工的项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年底前仍不能开工的,有关市县政府和部门要逐项说明原因,明确项目最迟开工期限和保障措施。对已开工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对已竣工项目,要尽快做好收尾工作。
省财政厅将对凡未足额落实地方政府资金配套任务的市县,停止对自主安排项目的债券资金拨付;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地区,要相应扣减或暂缓下达该地区后续中央建设投资预算;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安排使用中央代发的地方债券资金的地区,要限期整改;没有按规定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且又存在配套资金缺口的地区,将采取核减发债规模等政策措施。
我省将紧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等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部位和重点环节,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中的行为;从严查处在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行为。对整改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对有关领导干部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