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1月25日电(记者黄深钢)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审计厅获悉,审计部门正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告别过去“只审县长不审书记”的审计办法,在缙云县和新昌县对县委书记、县长的经济责任进行同步审计试点,促进权力与责任对等,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记者在浙江省审计厅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关于对新昌县委书记何加顺、县长温暖的审前公告,公告显示审计部门将对两人在共同任职期间(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对中共新昌县委决策、县政府执行和执行结果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追溯其他年度。资金、资产范围涵盖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
“对县委书记、县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标志着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创新体系进入了新的实践探索”。浙江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据其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需求导向、责任导向和成果导向”为抓手,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绩效。2004年以来,共对6019个单位的680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近5年已有107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被查出问题受到处理。
浙江省审计厅认为,试点的目标就是树立需求导向,总结研究创新做法。在谋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始终从研究多样化的审计需求入手,不断满足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公务员管理机关的干部监督管理和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需求。
据介绍,浙江审计部门将坚持以领导干部管辖的各种政府性资金运作的审计为主线,运用绩效审计的理念和方法,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和工作绩效。
浙江省审计厅表示,同步审计将突出审计县委书记、县长责任的划分,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里政策的事项、对事关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事项,由县委书记负主要责任;对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贯彻执行党委决策中的事项,由县长负主要责任。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类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价体系,突出对与“民生”“和谐”相关的重点资金的绩效审计,强化对公共政策审计和调查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权力运行中的共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为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当好卫士和谋士;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理论研究,重点开展“免疫系统”功能视角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以理论创新推进实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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