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
认真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切实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 隋笑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17日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检察机关如何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处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以此为契机不断开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精神结合起来,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全面把握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大局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要把解决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和处理难作为推动工作的突破口,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大初查工作力度,强化深挖犯罪意识,不断提高发现、揭露、证实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各级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积极性。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办案进一步加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要把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机制,增强预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机制。要狠抓渎职侵权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反渎职侵权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支持,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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