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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对产能过剩行业亮红灯 越权审批领导要担责

2011年06月03日 22:10:45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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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现在开始凡是涉及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项目都将过不了环评审批关。环境保护部今日对各省(区、市)环保部门下令:原则上不得受理和审批扩大产能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煤化工等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对越权审批、违规审批行为进行问责,除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继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后,环保部发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有所抬头。

  为应对这一问题,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该部已明确通知省环保部门要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涉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的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不得下放审批权限,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在国家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确有必要建设的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的项目环评文件,需报环保部审批。

  环保部明确,未开展区域产业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的、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或者修编而未经重新或者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查的,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区域内上述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的地区,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新增排放总量的上述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重污染企业将实行退出机制,这位负责人表示,退出的范围主要包括,因重污染或者高环境风险,严重危害周围人群身体健康的;需要淘汰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而采取上大压小、关停并转以及其他企业重组方式等需要退出的。

  这位负责人说,该部适时将向社会发布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环境保护政策和管理信息,定期公布重点行业污染排放情况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名单,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环境违法、环评审批等环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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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