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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玉:《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将开启参事工作新阶段

2011年06月03日 22:10:4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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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余晓洁 赵超)11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规范和加强政府参事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颁布之际,国务院参事室主任、党组书记陈进玉表示,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开启政府参事工作的新阶段。

  “国务院参事室是祖国的同龄人,11月11日,参事室即将迎来自己60岁的生日。”陈进玉介绍说,1949年4月,毛泽东主席提出在政府内设立具有统战性和咨询性的参事工作机构。10月28日,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遴选任命了32位政务院参事。11月11日,政务院正式设立了参事室。

  60年来,先后有近200位参事竭诚尽力,为中央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共和国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贡献智慧。

  陈进玉表示,《条例》在全面总结政府参事工作60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二十条规定,充分体现了政府参事工作的特点和时代要求,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陈进玉指出,参事顺利开展工作,需要得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为此,《条例》规定:设立参事工作机构的人民政府应当为本级政府参事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参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根据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需要,安排本级政府参事参政咨询的重点任务,定期向参事通报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直接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

  “《条例》的颁布,为政府参事工作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展现了光明的前景。”陈进玉表示。

  陈进玉说:“政府参事都是知识渊博、阅历丰富、联系广泛的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和党内专家。他们身份超凡,敢于直言,有充裕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参事们通过“直通车”的渠道,向党和政府提出了大量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已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一支重要支持力量。”

  据截至今年初的统计,近5年来,国务院参事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共计500多条,对《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稿)》等多部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800多条,有不少被起草单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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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