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省检察机关在反贪污贿赂工作中实施“计件反腐”、“末位淘汰”,引起社会关注。记者8日下午就此采访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李晋华,李晋华回应:“从未下达过办案指标,也没有提出过‘计件反腐’或‘末位淘汰’,我们一直注意防止和纠正搞办案数量攀比的错误思想和做法。
李晋华说,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制定的反贪治腐总方针是“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增强效果”。“稳定数量”是要求办案数量保持稳定,不能大起大落;“提高质量”是要提高有罪判决率、提高实刑的判决率,防止和减少错案和瑕疵案件;“改善结构”是要突出查办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同时对情节恶劣的、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坚决依法查办,对案值很小、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增强效果”就是克服单纯就案办案思想,改进执法方式,讲究办案策略,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晋华介绍,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立案1818件2384人,立案件数、人数同比基本持平,其中,大案、要案数量和起诉大案数、要案数同比均有上升,撤案数和不起诉人数同比均有所下降。
“在当前刑事政策、案件管辖、办案力量以及犯罪态势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每年案件数量保持一定规模是必要的,下降幅度过大就可能不太正常。”李晋华说,对反贪工作的考评,河南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办法进行的,包括立案、起诉、判决、案件质量、办案安全等共八项标准。李晋华说,“河南省检察院没有另外再制定考评标准,对反贪工作长期没有起色,处于落后状态的单位,我们坚持做到有督促、有检查、有问责,但从未实行过‘末位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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