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宣传部、监察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部门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动机制,支持舆论监督。
《意见》建议各级新闻媒体明确专人担任舆论监督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刊播的反腐倡廉舆论监督信息和内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纪检监察机关还要设立新闻舆论监督专用电子邮箱。对媒体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明确办理部门、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媒体反馈。此外,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媒体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焦点问题、重大案件的查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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