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也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领导干部,一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做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表率,决不能干违纪违法的事情。这是一个底线,一个做人的底线、从政的底线、为官的底线,是对一名共产党员、一个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
底线就是底色。党的纪律是我们党对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自身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体现。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能在党的纪律中找到根本准则。事实证明,谁的党性坚强,他就一定是遵守纪律的模范;谁出了问题,他就一定是在某些方面违反甚至践踏了党纪国法。在各种诱惑面前,我们必须时时处处用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把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控力和自觉性,慎独、慎微、慎权、慎友,以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底线也是红线。我们培养干部很不容易,最不愿意看到一名干部因为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葬送了个人的大好前途,给党和人民,以及自己和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底线不可逾越,突破了底线就改变了性质。我曾说过在反腐败问题上有两条原则:一条是“功不抵过”。“功”和“过”界限是分明的,无论是谁、无论级别多高、无论曾经做过什么贡献,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条是“罪不容赦”。不管多少年前的事情,即使你已经退下去了,党纪国法都是无情的,该算的“账”还是要算。这方面,每个干部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必须始终绷紧“底线”这根弦,努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吉林省委书记王珉近日在一次会议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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