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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60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心教师队伍建设

2011年06月03日 22:11:0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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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师爱之光照得更远

  ——新中国60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心教师队伍建设

  9月9日,在第25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庆祝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这是大会会场(9月9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吴晶 赵超 刘奕湛)2009年9月10日,新中国成立60年之际,中国1600万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迎来第25个教师节。

  从“老九”到“香饽饽”,从令人羡慕到受人尊敬——60年来,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下,广大教师的社会地位得到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精神面貌发生了极大改变,教师正在成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殷切关怀如春风化雨

  “党和国家对广大教师的殷切希望,对我们的信任与鼓励,我永远不会忘记。”虽已年过七旬,但北京景山学校退休教师郑俊选回想起自己的教师生涯,依旧难抑激动的情绪。

  1978年,遵照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关于“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定为特级教师”的指示,教育部批准授予郑俊选和另外2名小学教师特级教师称号。

  当时,郑俊选积极探索教改实验,他的班级学生只用了4年半的学时就完成了小学6年的数学教学任务。这项试验的成功,为小学学制从6年缩短为5年提供了可行性的实践依据。

  特级教师评定,绝不仅仅意味着对教师工作的认可,而是中国在推动教师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事件。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就没有高素质的人才。

  教育部部长周济说,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教育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和国家关心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靠教师办学。

  ——1985年,中国设立“教师节”。这一时间比1994年国际社会设立国际教师节提前了9年。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对优秀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第一次全面地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待遇、奖励等方面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此后,《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相继颁布,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其中,将“教师”设为独立一章,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2009年1月1日,中国又在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实施绩效工资。

  据统计,1994年至2000年,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国家实施了改善教师居住条件的“广厦工程”,共投资1144亿元,建设教师住宅1.5亿平方米。目前中国教师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较改革开放初期翻了两番多。

  殷切关怀如春风化雨,滋润心田。

  2007年8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提出“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的职业”。他还提出“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环境。”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教育事业都是一个大有可为的舞台。”从教25年的南开大学教授逄锦聚说,“社会越尊师,老师越自豪。国家对教育、对教师越来越重视,教师的责任也就越来越大,我会按照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

  创新机制为教师“补养”

  2007年,不满21岁的费宝莉在人生的道路上做出一个重要选择,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她参加了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在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朝阳小学支教。

  “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自2004年实施以来,湖北省已选招12440名来自全国99所高校的大学生到1200多个乡镇学校任教。已成为学校校长的费宝莉说,创新的机制不仅为他们提供了舞台,也为农村基层教师队伍补充了营养。

  在中国,农村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的80%左右。农业要发展,农村要进步,农民要致富,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中共十六大召开以来,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步入了快车道,目前全国农村已基本实现免费义务教育,但教师年龄老化、素质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

  2004年以来,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费师范生教育、“农村教育硕士计划”等多项措施,迄今已为西部地区490多个县6400多所农村学校招聘5.9万多名特岗教师,招收3万多名免费师范生,招收4400多名优秀本科生到中西部农村学校任教。

  时代呼唤高水平的教师。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部和各地经过积极探索,逐渐形成了县域内城镇教师定期到农村任教、大中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高等师范院校学生实习支教等多种形式的智力支教活动;在高等教育阶段,中央和各高校通过实施“千人计划”“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设立“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多种形式,培养和汇聚了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高校逐渐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第一个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正式颁发;中小学校核编定岗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度全面实施;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不断完善;推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证城镇、农村教师在同等职务级别上基本工资待遇相当;在继续实施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基础上,把中小学教师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均提高10%;提高到农村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和到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的待遇……随着一项项长效机制的建立,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教师职业的吸引力越来越强,教师队伍的素质越来越高。

  创新机制如不竭动力,为教师“补养”。

  2008年,全国各级各类教育共有1375万人,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6倍,其中,普通高校共有教师约123.7万人,比1949年增加了76倍。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27%、97.79%、91.55%。在新增教师中,具有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教师成为主体。

[责任编辑: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