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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明年“六一”起施行

2024-11-13 10:36:0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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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学前教育,从此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共9章85条,将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

  “这对我们幼教人来说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喜事、大事、好事!”听到学前教育法出台的消息,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园长袁芒感慨地说,学前教育工作者终于有了明确、有力的法律支持与规范。

  幼教一线从业者的欣喜背后,学前教育立法经过了20年努力:2004年起,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持续多年组织开展学前教育立法调研。2020年9月,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2023年8月、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分别对学前教育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已是草案三审稿。

  为什么要出台学前教育法?

  教育部部长怀进鹏曾表示,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总体看仍是国民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入园难”和“入园贵”的问题仍然存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学前教育立法是对我国学前教育长期缺乏统一立法保障的重要补充,体现了国家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有助于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说,学前教育法将为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学前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这部法律有何亮点特色?

  明确学前教育“办什么”“谁来办”——

  如何认识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关系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关系举办者责任等关键问题。

  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这些规定明确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性质定位,将有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每一个学前儿童都能依法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获得更全面发展的机会。”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洪秀敏评价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对此,学前教育法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在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主任梁慧娟看来,将党中央的部署落实到法律规定中,有助于切实降低家庭育儿成本,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将为广大学前儿童家长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好服务国家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

  确保学前儿童“有权利”“得保护”——

  小小孩童,最是需要全社会呵护。学前教育法专设了“学前儿童”一章,体现学前教育立法以学前儿童为中心。

  根据学前教育法,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这有助于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和尊重学前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法律框架下,成人更应当尊重学前儿童的人格尊严,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听取他们的意见。”梁慧娟分析道。

  有效的幼儿园安全监管,是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保障其生存权的关键所在。针对公众关心的学前儿童人身安全问题,学前教育法也进行了详细规定,提出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

  “安全是一所幼儿园的发展之基,守住了安全底线,才能拓展发展上限。”袁芒表示,她将对照学前教育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制度建设,确保将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此外,学前教育法还对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作出规定,要求幼儿园聘任(聘用)园长、教师等工作人员时,应当查询应聘者违法犯罪记录,并明确了不得聘任(聘用)的情形。

  湛中乐建议,要对幼儿园教职工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定期对幼儿园教职工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和辅导,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心理问题。

[责任编辑:黄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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