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
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在党中央高度重视下,2018年12月,最高检专设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部门,地方检察机关跟进落实,已有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
报告说,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性地强化立法保障,专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国务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带动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覆盖,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修订后未成年人“两法”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对涉未成年人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等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责,赋予更重政治责任。2018年12月,最高检专设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部门,地方检察机关跟进落实,已有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携手政法各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