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霸屏广告”就是要“霸气执法”
最近两条与“弹窗广告”有关的消息颇值得关注。一是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二是有车主反映称,行驶中的电动汽车的车内屏幕突然跳出弹窗广告,影响行车安全,某汽车企业官方回应称,车机消息推送是面向车主的关怀行为,并非弹窗广告。
因弹窗广告霸占用户电子屏幕难以关闭,舆论形象地称为“霸屏广告”。尽管《广告法》早就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但此前这类违规广告不少,经工信部治理,违规情况明显好转。
即将实施的《规定》,剑指包括弹窗广告在内的弹窗信息。该《规定》不仅从网络安全的高度使“弹窗问题”治理更深入、更全面,而且就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出应当遵守的九项要求,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由网信、电信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从而构筑更为完善的法规治理体系。
但无论是《广告法》还是《规定》,“徒法不足以自行”,唯有严格实施才能产生效力。以最近发生的某家车企导航弹窗广告事件为例,虽然这种行为被舆论质疑为影响驾驶安全、违反相关规定,但事发至今未见执法部门介入调查,于是出现了网友认为这是弹窗广告,而车企官方则认为是一种“关怀信息”。
假如执法部门及时介入调查,首先可以认定导航弹窗的究竟是广告还是“关怀”;其次,可以根据认定结果依法做出处理。这样一来,涉事企业就没有随意解释、自我辩解的机会。公众对这起事件的关注也有了权威答案。假如执法部门最终认定这确实是“关怀信息”而非弹窗广告,也算还了涉事企业的清白。
针对此次弹窗推送信息给车主带来的不便,涉事车企深表歉意。为避免影响用户驾驶,涉事车企已经即刻停止了车机弹窗提示信息。虽然该企业知错就改的态度值得肯定,但企业的态度代替不了执法部门的态度,企业自我处理结果也不等于是执法部门依法处置结果。所以,这一事件虽然画上句号但仍有遗憾。
不管是“霸屏广告”还是“霸屏信息”,只要涉嫌违法违规,有关部门都应该“霸气执法”——既要在事发后第一时间依法介入调查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也要根据调查结果严肃依法处理,绝不能让相关法律法规罚则成为摆设。这既是维护法律权威性,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市场秩序的必要之举。
市场经济环境中,某些企业推送“霸屏广告”等行为,目的都是为了商业利益。当这类企业只顾自己私利不顾社会公利,进而践踏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作为执法部门就不能犹豫、迟钝、软弱,该霸气的时候就要霸气,因为其表现代表着执法形象。但这种“霸气”不是过度执法、嚣张执法,而是严格依法处置。
如果说之前针对“霸屏广告”缺乏更精准有效的规制,那么随着《规定》实施,执法部门手里就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武器”,就有底气、霸气对“霸屏广告”等违规推送信息说“不”。期待有关执法部门既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也要按照《广告法》《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严肃处罚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