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十大行动三十项任务促进残疾人更高质量就业
根据方案,北京市2022年至2024年要汇聚“四方”助残力量,深挖各类岗位资源,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残疾人组织4项助残就业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要瞄准“四类”重点群体,精准对接就业需求,开展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盲人、就业困难残疾人4项就业帮扶行动,推动实现城乡之间、不同类别等级残疾人之间发展均衡、服务均等,多方聚力兜牢就业民生底线。同时,还将实施2项残疾人就业提升行动,完善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针对性丰富职业培训内容与形式,努力扩大中高等职业教育规模,通过精细化的就业服务、针对性的职业培训,破解就业信息不对称、就业技能不匹配等难题,努力实现岗位对接、岗位匹配。
方案明确,要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定期举办事业单位专场招聘会,“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区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国有企业要搭建助企就业服务平台,拓展就业岗位,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邮政、烟草系统要在招聘新增报刊亭负责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特惠帮扶、精准指导,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