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令难限?“天价片酬”再上热搜
中新社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高凯)一度离开公众视线的女艺人郑爽近日再次被送上热搜榜,此番与之相伴的亦是这一榜单的“常客”——明星“天价片酬”。
据郑爽前夫张恒4月26日曝出的微信语音聊天记录,郑爽出演的《倩女幽魂》片酬为1.6亿元(人民币,下同),拍摄77天,算下来大约为每天208万元。
同时,张恒称,为了逃避“限薪令”,郑爽方将片酬1.6亿元拆分为4800万元片酬和对疑似郑爽母亲持股的公司增资1.12亿元。
从“阴阳合同”到“逃税嫌疑”,此料一出,最令网友震惊的还是“天价片酬”。热议中,不少网友把“爽”作为货币单位,戏称某超级上市公司市值也不过几个“爽”。
热闹戏谑的背后,无疑是人们对长久以来存在的明星“天价片酬”这一不正常现象的不满与不解。
近些年,此间流量明星的“天价片酬” 屡成热议话题,屡受各界质疑。
从普通民众到行业内人士,再到专家学者, 无不认定这种现象对于社会,对于行业发展、行业生态均是百害无一利。人们认同明星离奇的高收入是不合理的现象,其在影视作品的总投资中占比过高且涨幅较大,会挤压其他环节的制作经费,由此累及最终作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这一畸形收入分配现象与市场畸形的相互作用,甚至已经影响到了整个行业生态的健康。
而对此,近年来,行业协会发布意见限制演员薪酬比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也屡次升级“限薪令”。
早在2017年,相关行业协会就曾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2020年初,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今年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星限薪”拟入法再度成为其最吸引公众的内容之一。
然而“限薪令”似乎并未能从根本上给“天价片酬”降温,此番郑爽再度将这一名词带上热搜,无疑从某种层面揭开了问题尚未解决的部分。
一方面,事实证明,严令之下,“暗箱操作”手法颇多,“限薪令”在实行中需要进一步细化规范,尽可能清除“灰色地带”,建立真正有效的监管体系。
据悉,对此次爆出的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另一方面,明星“天价片酬” 说到底还是一种市场现象,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喻国明此前就“限薪令”受访时曾指出,“现在这种硬性的规定是基于突破这种(分配畸形)情况,更多的是一种调控,依靠硬性规定打破现有的不合理。硬性突破之外,着力扶持整个影视制作和传播过程当中的其他要素,促使其成长,最终平衡这种状况。这方面(收入分配)最终还是要让市场机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喻国明认为,“在未来,随着影视领域各种市场机制相对更加健全,比如编剧和其他制作都能达到应有的分配标准,那么制作中对于演艺人士的成本支出也一定会相对合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