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为22.03亿次,全国居民到医疗机构平均就诊1.7次;全国医疗机构入院人数6669万人,全国居民每万人口入院526人。2004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17.7元;出院病人人均住院医疗费用4283.7元。
经过10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有1.3亿人,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约有5000万人。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县,开展了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自愿参加筹资、以大病补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参加试点的农民人数达1.56亿人。(卫生部供稿)
(来源: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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