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29.6万个,其中全国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28.8万个(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3.4万个,营利性医疗机构15.2万个)。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586个(含预防保健中心135个),各级卫生监督所1279个。
2004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535.4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39.0万人,其他技术人员20.9万人,管理人员31.6万人,工勤人员43.9万人。
2003年卫生总费用达6584.1亿元,卫生总费用构成:政府预算卫生支出1116.9亿元,占17.0%;社会卫生支出1788.5亿元,占27.2%;居民个人卫生支出3678.7亿元,占55.8%。人均卫生费用409.5元,2003年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的5.62%。2003年全国卫生事业费449.9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1.83%;卫生基建投资280.2亿元,占基建投资总额的1.22%。 (卫生部供稿)
(来源: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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