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早在1955年就发布了《中国科学院科学奖金的暂行条例》,决定对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奖励;1984年,政府又设立了科学技术进步奖。1999年5月,中国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个奖级,每年评选一次,并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由国家主席颁奖。
2004年2月,中国科学院院士、地球环境科学研究专家刘东生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航天技术专家王永志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国航天史上规模最大、系统组成最复杂、技术难度最高的国家重点工程—中国载人航天工程,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同时,还产生国家自然科学奖1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9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15项。
地方政府与民间机构也设立了单独的科学技术奖项。此外,部分国(境)内外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还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自筹资金,面向社会设立经常性科学技术奖,该等奖项针对直接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个人,因而有助于激发科学家本人从事科学技术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目前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奖项有杜邦科技创新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通用汽车中国科技成就奖和拜耳青年科学家奖等。 (选自《中国2005》)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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