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民族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截至2001年底,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已有小学10万余所,中学1.2万余所,普通高校近百所,在各级各类学校就学的少数民族学生达1852.49万人,占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的7%。在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内蒙古、宁夏、新疆、广西、贵州、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与全国基本持平。
民族自治地方已有35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占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总数的51%。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高等教育发展迅速,目前已有各类民族高等院校近150所,在校学生约56万人。师资队伍建设成绩巨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总数达92.50万人。少数民族学校的双语教学工作有了积极进展,目前全国共有1万多所学校使用21个民族的文字开展民、汉双语教学,在校学生达600多万人。民族文字教材的编辑、审定、出版和发行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每年编译出版少数民族文字教材3500多种,总印数达1亿多册,大大缓解了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紧缺状况。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支持和政策倾斜,民族地区的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全国各地支援民族地区教育的工作扎实进行,取得很好的成效。
作为民族教育扶持重点的西藏和新疆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内地举办的西藏班、新疆高中班、高校预科班取得很好的效果。
(来源:教育部网站)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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