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
2003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0.0亿吨,比上年增加6.3%;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941万吨,比上年减少26.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5.6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5.8%,比上年增加3.8个百分点。危险废物产生量1171万吨,比上年增加17.1。
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单位:万吨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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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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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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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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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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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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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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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
合计
|
危险废物
|
合计
|
危险废物
|
合计
|
危险废物
|
合计
|
危险废物
|
1999
|
78442
|
1015
|
3880
|
36
|
35756
|
465
|
26295
|
397
|
10764
|
132
|
2000
|
81608
|
830
|
3186
|
2.6
|
34751
|
408
|
28921
|
276
|
9152
|
179
|
2001
|
88746
|
952
|
2894
|
2.1
|
47290
|
442
|
30183
|
307
|
14491
|
229
|
2002
|
94509
|
1000
|
2635
|
1.7
|
50061
|
392
|
30040
|
383
|
16618
|
242
|
2003
|
100428
|
1171
|
1914
|
0.3
|
56040
|
425
|
27667
|
423
|
17751
|
375
|
年度增减率(%)
|
6.3
|
17.1
|
-26.3
|
-82.4
|
11.9
|
8.4
|
-7.9
|
10.4
|
6.8
|
55
|
注:在“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中含有综合利用和处置往年量。
2003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4857万吨,比上年增加8.8%;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7550万吨,比上年增加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0.8%。
秸秆综合利用 2003年,农业部把实施重点地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作为2003年为农民办的11件实事之一。在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西安、济南、成都、南京、上海、重庆10个大城市郊区,北京首都机场、天津机场、西安咸阳机场、成都双流机场、南京禄口机场等五个重点机场周边,京珠(北京-郑州段)、沪宁、济青、西宝、成渝五条高速公路沿线建设50个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区,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66.7万公顷。
2003年,全国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达1459万公顷,比上年增加17.9万公顷,青贮秸秆1.4亿吨,氨化秸秆5650万吨,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488处。其中,10个重点省(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面积达到930万公顷,占10省(市)种植面积的31%,比上年底增加324万公顷;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到1450万公顷,占10省(市)种植面积的48%。
措施与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并启动了该法的修订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颁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配合《条例》实施,国家环保总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等标准和规范。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003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制订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各地实施。《规划》要求用3年时间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00座,基本实现全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置。规划总投资150亿元。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通知》 经国务院同意,2003年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通知》。
收缴毒鼠强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精神,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布了“毒鼠强”销毁处置方案和技术要求;指导各省级环保局认定了42家定点处置单位。进行了全国“毒鼠强”安全处置大检查,各省收缴的剧毒鼠药95%以上已经集中销毁。
三峡库底清理 2003年三峡水库蓄水前,国家环保总局对三峡库底清理工作开展了联合执法监察。
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香港环保署、香港海关开展了首次内地与香港打击废旧电器走私联合行动,查获涉嫌非法走私旧电器案件8起,共查扣旧电器1256件、环保不合格废五金杂件30余吨。
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 2003年,共审核和签发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98份。签发《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4922份,出口放行通知单1200份。登记进口量50万吨,出口5.1万吨。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将硫化汞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公告》。
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截至2003年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47880万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面积40223万平方米,机械清扫率16.2%,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18332万吨,大中城市垃圾粪便基本日产日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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