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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生赴大陆就读遇服台军兵役问题 有望修法解决(2011.05.11)

时间:2011-05-13 09: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台当局“役政署”2011年5月11日表示,台湾“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修正案,已经在“立法院委员会”初审通过,朝野都认同。若修法通过,可望解决赴大陆念书的台湾学生兵役问题。

 

  台湾岛内“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对役男赴大陆念书的规定严格,导致许多已在大陆念书的台湾学生,在满19岁后必须中断学业返台服兵役,否则只能长期居留大陆,逃避兵役。不像到其它岛外念书,还可以办缓征。

 

  台当局“内政部长”江宜桦11日在“立法院”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对于台湾学生在大陆就读“教育部”认可的大学,相关兵役问题,防务部门与“内政部”初步了解,认为是可以修法,改成比照岛外大学就学的方式来处理。

 

  台“役政署”表示,当初修法主要是照顾台商的子女就学权益,并做适度的区隔,避免让部分役男利用就读大陆大学的机会,来规避兵役。

 

  台防务部门发言人罗绍和表示,“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修正案已送“立法院”审议中,待修法完成,即可依法办理。

编辑: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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