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1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2001年至今,已有近600名港澳台地区的居民通过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2001年,卫生部、国家中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在获取内地的医学专业学历后,可以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毛群安说,2007年4月,卫生部对台湾居民参加大陆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情况又作出特别规定:台湾同胞可以在大陆申请参加医师考试、注册,或者是参加临床性的研究活动,同时规定台湾地区的居民在台湾取得医学专业学历也可以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据我了解,截至现在已有近200名台湾地区的居民报名考试,主要集中在广东。”毛群安说。
毛群安指出,港澳台地区的医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到大陆从事医疗服务,对内地与三个地区的医学学术沟通与交流有积极意义,同时也能为在内地从事商务和其他活动的港澳台同胞提供他们比较熟悉的医疗服务。(记者 周婷玉)
(来源:新华社)
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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