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6日,致公党中央召开座谈会,学习讨论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
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在座谈会上发言。他说,捍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反分裂国家法》把反分裂、反“台独”上升为国家意志,合乎民心、顺乎民意,有利于动员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活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反分裂国家法》法源清晰,法理充足,在制定的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广泛听取和吸纳了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社会各界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充分反映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和共同意志。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律。这部法律以大部分篇幅规定,要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励和推动两岸在教育、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积极推动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充分体现了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和尽最大努力维护台湾同胞福祉的善意。《反分裂国家法》关于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规定,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大家纷纷表示,致公党作为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参政党,要发挥致公党的特点和优势,利用各种渠道,加强与岛内外各界人士和团体的联系,多做争取人心的工作,为祖国统一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杜宜瑾主持会议,副主席王宋大、吴明熹及致公党中央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座谈会。
(来源:中国致公党网站)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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