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天津市委在正在举行的天津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案建议,发挥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加快两岸金融创新,促进台资、台企、台商在天津的可持续发展,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共赢。
2010年第四季度,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领跑的背景下,两岸金融业合作明显提速。但获准在大陆设立分行的台湾银行中,尚没有一家银行进驻天津,特别是滨海新区这一台商聚集地。
目前,滨海新区集聚的台资企业超过1000家,占天津台资企业半壁江山,合同投资42.9亿美元,占全市台资企业的72.03%。这些企业多以出口、加工贸易和现代服务性企业为主,80%以上产品出口外销,基本形成具备产业规模和集聚效应的天津台商板块。
针对台商企业在津投资兴业和两岸金融需求,民革天津市委建议在滨海新区金融先行先试优惠政策下,制定津台金融合作机制框架,批准在津台互设银行分支机构,全面开展津台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此外,民革天津市委还建议尽快促成津台两岸金融产品都能在对方市场上架;并针对台资制造业企业多的特点,允许台商银行在津开办与制造业相关的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