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方破变态暴力集团:牙刷刷下体百次凌虐被害人

时间:2011-05-12 10: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1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日,台湾苗栗警方破获一“变态”暴力讨债集团。据警方介绍,苗栗县邱姓男子为首暴力讨债集团,经营地下酒家,找未成年少女陪酒,趁被害人酒醉安排少女假上床,设局“仙人跳”恐吓取财,被害人若不从,即动私刑凌虐,一男子惨遭牙刷强刷龟头一百次变态逼债。

  据警方调查,被告邱振荣(39岁)、叶家豪(35岁)、张正德(41岁)、李宗谚(22岁:和刘卫亭(19岁)等人,平日以邱振荣开设的“小香港PUB”地下酒家为据点,对外以竹联帮名义,吸收中辍生和未成年少女共十余人从事色情陪酒。

  去年5月1日凌晨,邱嫌等人先将当兵休假的黄姓被害人灌醉,安排张嫌的未成年女儿假装跟黄上床,以“仙人跳”手法勒索黄,黄男坚称没有猥亵,隔天凌晨被嫌犯围殴、挟持三个多小时,直到黄父签下20万(新台币,下同)本票才放人。事后黄男不甘被设局勒索拒付钱,张嫌竟向新竹宪兵队诬赖黄男对女儿猥亵,邱嫌作证称看到黄掀开张姓少女衣服,但新竹军事检察官明察未予起诉。

  5月9日,嫌犯强押林姓男子到竹南镇龙凤渔港,拳打脚踢,逼承认强奸少女,林不肯就范被押回邱嫌家中痛殴,还被嫌犯以牙刷刷下体。因林被要求每刷一下报数一次,林男说,他清楚记得下体敏感处被刷一百次,最后签下3张共15万本票,其中一张本票还沾其血迹。

  去年八月警方获报,逮捕邱振荣等十余人,查扣本票、球棒及西瓜刀等犯罪证物。法官昨天(11日)认为被告触犯恐吓取财未遂、妨害自由和伤害等罪,将邱判3年8个月、叶1年5个月、张1年7个月、李10个月和刘7个月,另4名未成年共犯由少年法院审理中。(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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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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