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6日消息 新北市一名就读高中的少女,2005年间遭外公酒后猥亵,隔年又遭姨丈下药迷奸,全案直到2009年才曝光。经士林地检署调查,姨丈承认犯行,外公否认犯罪但未通过测谎,检方15日将两人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少女与母亲住在新北市汐止区,由于父亲大都在外工作,外公、姨丈经常拿钱资助她们。2005年9月,少女当时年仅11岁,外公多次趁她睡觉时抚摸她的胸部及下体。2006年2月,姨丈开车载她外出,她喝了姨丈给的饮料后不醒人事,清醒时发现躺在汽车旅馆,发现被姨丈性侵,事后姨丈给钱要她封口。
2009年10月间,少女因课后有同学问及性侵害的问题,校方教官发现她神色有异,经询问后才说出悲惨遭遇。少女外公、姨丈应讯时皆否认犯行,外公辩称是帮外孙女盖棉被时,不小心碰到胸部及下体。姨丈则说是带少女去汽车旅馆“睡觉”。但两人均未通过测谎,姨丈后来坦承犯行,并写下自白书。(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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