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党纲”是指台湾民进党于1991年10月13日第五届第一次全体党员代表大会通过修订党纲中的一个条文,其草案系由创党党员、“台独”大佬林浊水等起草。
其具体条文大意为,台湾“主权独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且台湾“主权”不及于中国大陆。台湾应就此“主权独立”之事实“制宪建国”。依照台湾“主权”现实重新界定台湾“领域主权”。
以“台湾社会共同体”为基础,依保障文化多元发展的原则重新调整居民教育内容,使民众之国家、社会、文化认同自然发展成熟,建立符合现实之“国民意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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