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25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桃园王姓妇人和丈夫分居多年后,去年5月产下一子,还到户政机关登记丈夫为生父。王妇丈夫追查后发现,妻子的联络地址在一名孙姓男子(42岁)家中,且这个“儿子”由孙男的母亲照顾,怀疑孙男就是奸夫,怒而提告通奸。
检方侦办时,孙姓男供称,认识王妇时,她已怀孕,因她的租屋处收不到信件才会以他的住处当通讯地址,双方没有交往也没有发生过性关系。至于他的母亲是以每月15000元(新台币)协助照顾王女儿子,他们也没有住在一起等。
王女供称,因交友不慎,喝醉酒遭不详男子性侵而怀孕,不知孩子生父是谁,事后盗刻印章办出生登记。
检察官认为,王妇丈夫没有亲眼目睹孙和妻子发生性关系,也没明确的通奸证据,孙姓男子通奸部分不起诉处分;但王妇确实盗刻丈夫印章办出生登记,依伪造文书、妨害家庭罪嫌起诉。(中国台湾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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