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5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中1岁1个月大的林姓女婴去年初遭无照林姓保姆多次撞击头部致死。“最高法院”今天审酌她犯后没有勇于认错,依伤害致死罪判9年徒刑定谳。
全案过程,台中1名1岁1个月大的林姓女婴,在去年初因为头部重创送医,由于她身上还有旧伤,医院因此通报警方处理,而负责照顾女婴的林姓保姆则向警方说,是抱着喂奶时不慎摔落,女婴头部着地。
女婴送医前已昏迷没有生命迹象,虽经抢救恢复生命迹象,但仍须依靠呼吸器维持。女婴父亲不忍女儿受苦,2天后决定拔管。
检方会同法医相验解剖,发现女婴受有双侧硬脑膜下出血、双侧视网膜出血,及疑似受虐性头部创伤致颅骨骨折并颅内出血等伤害,认为并非林姓保姆所说不慎滑落造成。台中地检署后来起诉林姓保姆。
法院调查,保姆在女婴8个月大时,就因床上未做防护,在女婴即将跌下床时,仅拉女婴右手臂,使女婴手臂骨折。后来在女婴1岁1个月大时,保姆明知婴儿的头(脑)部若遭受强力拍打及碰撞,可能导致死亡,竟一时情绪失控,多次攻击女婴头部。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定保姆行为与女婴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审酌保姆犯后态度,未能与家属达成和解等情形,以伤害致死罪判9年徒刑,业务过失伤害部分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全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郭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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