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记者 刘强)台立法机构1日初审通过“保全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保全员(即“保安”)任用年龄限制放宽为20岁至70岁。台内政部门表示,这项修正能增加65岁以上、未满70岁年长者的就业机会;但他也提醒,业者应重视高龄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工作内容。
按岛内现行规定,担任保全必须年满20岁或在65岁以下。台当局报告指出,考虑现今民众健康状况良好,平均寿命延长,为符合人力需求及就业现况,希望将保全人员年龄限制放宽为18岁至70岁。但多数朝野民代认为保全年龄开放到18岁不妥,最终将下限维持在20岁。
不过,台当局的这种做法,也引发岛内舆论和网友的多种质疑。
黄力勇:没有年龄歧视的意思,请问70岁的保全,到底是谁保全谁??
Paul Wu:要知道这个修正包涵驻卫警、人身保全、金融保全等,真的合适吗?这样的修正案也太儿戏了吧?
周轩宇:以后搞“公民不服从”就更容易了,官署门口都是阿公们在看护。
oldtaipeiman:这是告诉那些在街头抗议的退休军公教,养老钱不够用,就去当保全吧!
winvicta:年轻人失业率越来越高,军公教延迟退休,越来越多行业放宽年龄上限,台湾经济还能好吗?
y.dragon:给“菜”英文建议一下,干脆规定要到100岁才能领退休金,年金危机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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