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图片取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4月26日讯 据台媒报道,新北市一名二十多岁男子从2015年开始,不时借机偷摸亲生母亲胸部,虽遭母亲多次怒甩耳光制止,但儿子仍一犯再犯,最后母亲别无他法,只好提告儿子性骚扰。新北地检署认为母亲没理由诬陷儿子,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起诉儿子。
起诉指出,被告的二十多岁男子平时未与母亲(约五十岁)同住,从2015年间开始,儿子借着去探访母亲和母亲一起看电视时,偷摸母亲胸部,母亲当下怒甩儿子耳光,并警告儿子不能再犯。母亲建议儿子去看心理医生,但儿子坚称没病,仍一再袭胸,尽管每次都会被赏耳光,依旧不改。
2016年6月间,母亲骑摩托车从板桥火车站载儿子去树林的路上,儿子竟又从后座伸手,偷摸正在骑车的母亲胸部。母亲气得提告亲生儿子长期性骚扰。
儿子到案否认偷摸母亲,但检察官考虑,母子对当天骑乘摩托车过程说法一致,母亲实无理由诬陷亲生儿子,因而采信母亲证词,起诉儿子涉嫌利用搭乘母亲机车的机会,对母亲性骚扰一次。至于过去多次袭胸的部分,因已超过6个月的告诉期间,不在起诉范围内。 (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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