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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5人性侵施虐少女致死还焚尸 无期徒刑改判20年

2021年01月22日 16:23:50  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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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经纬网3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竹县竹东男子“冥王”林春雄2015年5月间,因为不满14岁的邱姓少女辱骂女友黄晓云,竟找女友及朋友等4人,一起押走一名14岁少女,并打得奄奄一息,并与手下性侵羞辱少女“爽不爽?”,少女最后伤重死亡,林男等人还焚尸,一审判5人无期徒刑。不过“高院”认定5人没杀人犯意,21日二审改判林男与手下陈哲儒无期徒刑,其他3人改判20~28年徒刑,判决也引起社会哗然。

  据报道,判决指出,轻微智能障碍的邱姓少女与一名谢姓少女争吵,谢姓女子跟28岁黄女告密邱骂她三字经,林春雄得知后相当不满,2015年5月17日伙同共犯,担任板模工的27岁陈哲儒及21岁何文轩、23岁古志强,将邱女从网咖押到附近小学旁的步道呼巴掌,再拿棍棒、安全帽、石头狂砸,之后还指奸,并要其他3人性侵得逞。

  林男以为邱女装死,陈男还举安全帽准备要砸下去,最后见邱女真的没反应,大家才离开去卡拉OK欢唱。心里不安的何嫌偷偷返回现场,发现邱女真的死了,其他人接到通报,回来用砂石涂死者脸部,隔天买汽油想把尸体烧光。

  邱女尸体4天后才被人发现,经法医解剖,头盖骨轻微骨折、皮下严重瘀血,全身多处腐败长蛆。最后因谢姓少女向朋友到处炫耀,全案因此曝光。

  法院一审判林男5人恶行重大,加上台大医院鉴定5人智力中低、易冲动欠控制,无反社会人格,没有到难以教化程度,依杀人、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5人全部“无期徒刑”。

  但全案上诉后,“高院”认定5人动机是为了教训邱女,不是杀人,将杀人罪改依伤害致死罪论,21日判处林、陈2名主谋依伤害致死、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无期徒刑”。

  另外,黄女因参与程度轻,改20年徒刑,何男有回头救邱女的行动、古男到案坦承完整案情,都被减至25年与28年刑期,仍可上诉。

  不过今天二审结果,普遍与社会情理不合,也因此引发网友怒火,直呼“焚尸是无杀人犯意?”、“只能说这些凶手真是太幸运了”、“到底怎样才叫有犯意的犯罪事实?”、“犯下这种罪的人还没有杀人意图?没有杀人意图早该把少女送去医院,干嘛让她死在草丛里”。

[责任编辑: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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