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25日审结第一银行ATM(自动取款机)被盗领案,认定拉脱维亚籍被告安德鲁等三人触犯妨害电脑使用等罪,分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将在服刑完毕后驱逐出境。
三名被告同时被科罚金60万元新台币,没收赃款共计7700多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6年7月,第一银行位于台北、新北和台中的22家分行41台ATM被植入恶意程序,共遭盗领8327万元。案件引起台湾金融界高度关注。
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调查发现,案件是国际盗领集团所为,全案共22名嫌犯,仅主嫌安德鲁(Peregudovs Andrejs)、车手米海尔(Colibaba Mihail)及潘可夫(Niklae Penkov)相继在宜兰县、台北市落网。其余19人案发后搭机潜逃出境,目前仍在通缉中。
台北地检署去年9月13日侦结案件,认为本案已严重扰乱、破坏台湾金融秩序,引发民众极大恐慌,影响深远,故建请法官对安德鲁等三人各量处有期徒刑12年。
一审判决后,台北地检署表示,尊重判决,待收到判决书后,再研议是否上诉。
另据中央社等台媒报道,安德鲁等三人先前庭审时都只承认协助搬运赃款,但否认参与盗领集团植入木马程序、破坏ATM与跨境洗钱;三人都表示如果被判有罪将上诉。(记者 陈小愿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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