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简称“公平会”)19日公布决议,对凯擘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电视频道代理商共处以1.26亿元(新台币,下同)罚款,理由是上述公司对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给予不同交易条件,严重影响市场秩序。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公平会”副主委邱永和称,这是该会有史以来对台湾有线电视频道代理业者罚款最重的一次。
“公平会”当天发布的新闻稿指出,凯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擘”)、全球数字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佳讯视听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代理频道2016年度的授权,分别对新进及跨区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与其他竞争者给予不同交易条件。
“公平会”调查发现,上述三家公司就2016年度代理频道的授权,与2015年起开播的新进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的交易条件系以开播区域行政户数的15%作为最低签约户数,最低签约户数经查均为实际订户数的数倍。但这三家公司与既有经营区的原业者签订的频道授权契约,却以实际订户数的数折作为签约户数。
“公平会”称,这使得新进及跨区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开播迄今,平均每月每户须支付凯擘等公司的授权费用,与既有经营区的原业者有极大差异,因而在竞争上有显著差别;经考虑市场供需情况、成本差异、交易数额、信用风险等因素,认定凯擘等三家公司的差别待遇行为不具正当理由。
“公平会”表示,凯擘等三家公司藉由新进及跨区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对其代理频道的需求,以差别待遇行为不当垫高新进及跨区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的经营成本,严重损害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市场的竞争,因此依违反“公平交易法”相关规定处以重罚。
“公平会”要求上述三家公司自处分书送达次日起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4100万元、4000万元和450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