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王以文(图)29日表示,经法医研究所鉴识游览车司机的血液、尿液、胃分泌物,均检验出酒精成分,确认为酒后驾车。(图片取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7月29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火烧车意外酿26死,苏姓驾驶员29日被确认为酒后驾驶;台检方认为驾驶员对车祸发生有过失状态,至于是否因有自杀、自焚意图而酿祸,检方表示,不排除各种可能性。
19日台湾发生大陆观光客团火烧车意外,造成24名大陆游客、台湾游览车驾驶员及导游共26人罹难。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襄阅主任检察官王以文表示,经台“法务部法医研究所”鉴验司机酒精及毒药物反应,血液检出酒精215mg/dL(换成吐气酒精浓度达1.075mg/L),尿液检出酒精207mg/dL,胃内容物检出酒精3708mg/dL。
检方表示,司机行为有可能造成自身陷于危险驾驶,对车祸发生有过失状态。至于车上汽油来源与饮酒时间点,检方表示,这两件事对案件厘清有“决定性的影响”。检方动员所有人力、物力查明,将汇整其他数据综合分析。
有大陆媒体提问,是否在罹难者家属离开台湾后,才发布这项讯息?王以文予以否认。检方说,取得司机酒精、毒药物反应后,第一时间对外说明,与大陆游客家属离台时间没任何关联,未来全案只要有最新进展就会对外说明。(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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