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法制处长萧博仁(左二)、消基会南区分会律师郭家骏(右三)等人今天代表维冠金龙受害者到台南地院递起诉状,求偿包括惩罚性违约金共8亿余元新台币。(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6月13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永康维冠金龙大楼在2月6日强震中倒塌,造成117人死亡,96人受伤。90位罹难者家属与受灾住户通过消基会提起团体诉讼,今天到台南地院递交起诉状,向建商林明辉等人求偿包括惩罚性违约金共8亿余元(新台币,下同),并将相关数据传输消基会南区分会办理。
台南市政府表示,维冠金龙倒塌事故发生后,为实时保全受害民众民事求偿权,先后3次协助215位受害人对建商林明辉等人声请假扣押共约5亿9832万1000元,并报请台当局“行政院”消保处协调,由消基会为受害民众提起团体诉讼。消基会南区分会义务律师团亦积极配合市政府为受害民众撰拟诉状、搜集审核诉讼资料,于事发4个月拟好诉状,今天呈递。
报道指出,林明辉遭假扣押的财产由银行申请法拍,6月7日一拍流标,6月28日进行二拍。市政府表示,鉴于团体诉讼时效性,呼吁目前联系不上或仍在考虑是否提起团讼的受害者,若愿参与团讼,能于9月底前尽速与台南市政府或消基会南区分会联系,由消基会南区分会义务律师团办理追加起诉。(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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