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4兄弟偕母(盖蓝衣者)组诈骗集团骗大陆人,遭桃检警侦破逮捕,却被法官轻判。
参考消息网4月18日报道 台媒称,台湾真是诈骗集团的天堂。陈姓一家4兄弟组成诈骗集团,以“帐户冻结”老梗行骗,专门骗大陆人,估有上百人受害,得手金额破千万新台币。桃园地院法官依“从旧从轻”原则,轻判4兄弟5月至10月期刑。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4月18日报道,陈姓4兄弟为首的诈骗集团,先以广发语音包讯息给大陆居民,等被害人回电,再以3阶段分别佯装客服人员、公安和检察官,一步步骗取个资,最后告诉被害人涉嫌不法,大陆被害人依指示到ATM操作,4兄弟再透过地下汇兑将犯罪所得汇回台湾。
桃检警前年侦办毒品集团时,监听到“帮我找人、公司要成立”等深入追查,后来持搜索票兵分11路南下云林逮人,一度差点发生火拼,终查获教战手册、伪造的北京、上海市拘捕令传票、冻结指挥书等,带回11犯嫌。
检警表示,4兄弟非常狡猾,诈骗大陆人还播放无线电呼叫等警局现场音,以取信被害人,最后再由“检察官”现声。此外,为躲避查缉,采用流动式机房,一据点最多不超过3个月就搬离。
四兄弟奸巧 狡兔多窟
桃检将全案在2014年9月起诉,以4兄弟正值壮年,却不思正当工作,骗取他人血汗钱花用,建请法官切勿轻判。
没想到案子移到桃园地院,虽然《刑法》新增加重诈欺罪已于2014年6月20日生效,新法只要3人以上犯诈欺就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但法官认为一行人犯案从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被逮止,依“从旧从轻”原则,采用利于被告的旧法,只以5年以下徒刑的普通诈欺罪论处,以接续犯判提供教战手册、负责面试“接线生”的主嫌陈家大哥10个月、负责训练成员的老二9个月。
难逾法矩 从旧从轻判
负责机房维修和发信息的“电脑手”老三、和假扮检察官的老四,甚至只判6个月和5个月,都得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意谓只要缴15万余元或18万余元,就能一笔勾销继续重操旧业。
检警根据名单,查出受害者上百人、不法利益逾千万元,但法官认为,“人头老板”李男帐户里的近110万元,不能全部列入诈欺犯罪所得,仅采信车手坦承领取的40万元。
陈母自承:“我曾劝二儿子不要再做了,再做下去全家都会被关!”最后被依帮助诈欺犯判刑3月,也得易科罚金。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