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3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在夜市摆摊的陈姓男子,去年5月间与友人在菜市场内小吃店喝酒,因菜贩王姓男子拿铝罐啤酒敬酒,陈某看不到里面酒量而心生不满,遂拿出手枪朝王某的右太阳穴开枪,王某伤重不治。台中地院今天(22日)依杀人罪等判陈某18年徒刑,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5年5月30日凌晨,陈某与2名友人先进入沙鹿区大同街菜市场内小吃店喝酒,王某随后进入店内,拿起桌上铝罐装啤酒为陈某与友人倒酒并劝酒,王某则饮用罐装啤酒。陈某因无从窥知铝罐内酒量,不满说“你这样用铝罐喝,我不知道你里面酒剩下多少”。
陈某从背包拿出枪枝放在桌上,王某见状说“收起来,这样难看”。于是陈某收起枪枝,王某便到外面看顾摊位。王某再进入小吃店,从冰箱拿3罐啤酒向陈某等人敬酒。陈再度不满看不到王某铝罐啤酒内酒量,说“你用铝罐喝,我看不到”,但王某并未理会。
陈某一时气愤再度取出枪枝,起身直接指向王某的右太阳穴并开枪,子弹贯穿王某头颅,当场倒地。陈某则逃离现场,投靠亲友藏匿。王某经送医急救后不治身亡,陈某在2天后主动联络警方投案。
陈某坦承开枪射击王某右太阳穴,但在法院时辩称,只是要吓唬王某,并不是要杀人,是不小心击发。王某家属要求判陈某死刑,但法官审酌,陈某因无从得知王某的铝罐装啤酒的酒量,一时气愤及酒精作用未能控制情绪导致开枪杀人,且未与家属和解,判他18年徒刑。(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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