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偏乡学校的代理教师。(图/台湾中时报系)
中国台湾网3月1日讯 台湾受少子化因素影响,不少学校聘用代理代课教师带班教学,一年一聘制度让部分女教师担心饭碗问题而不敢生孩子;正式聘用的女教师则认为,除了工作,生孩子还需考虑年纪问题,“若是高龄产妇,要同时教学生和带小孩并不容易”。
据台湾《旺报》报道,结婚满两年的林老师,尚在努力考取正式教职,“不少人是希望考上再生,有人一考上(正式缺额),马上将生小孩纳入人生计划”。虽然林老师表示,想生的还是会生,代理教师当中有小孩的也不少,但她现阶段以冲刺考教职为主,没有生小孩的规划。
前几年考上正式教职的柳老师则说:“除了稳定的职业外,我是觉得差不多33、34岁前一定要生。”柳老师认为,当高龄产妇,还要管学生,对女教师的生理和心理状态会有负担。因此,就算是正式老师,生育小孩计划仍需量力而为。
根据台湾“性别平等法”规定,雇主于女性受雇者分娩前后,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8星期。产假期间薪资的计算,依相关规定,代理、代课教师也能享有此福利。不过近几年,曾有部分学校传出代理教师无法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事件。
“站在学校立场来说,假设聘用来的代理老师,开学之后还请育婴假,教学会无法延续,影响授课质量。”过去曾担任小学教务主任一职的詹老师认为,校方聘用长期代理、代课教师,目的即希望教学质量能够稳定,“老师一来又请假,家长可能会觉得一直换老师,影响学生的受教权,难免会有意见”。(中国台湾网 朱炼)
[责任编辑:朱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