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的诉求 孙立极摄
参加诉求的小孩 孙立极摄
“要平等、反歧视、身份证、六改四!”今天,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等多个民间团体,率领上百位来自台湾各地的陆配,在台湾“立法院”聚贤楼前,高呼口号表达诉求,希望台立法机构能够尽快修法,让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从6年改为4年。
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黄江南介绍,2009年,在社会各界陈情下,台湾主管部门将陆配申请身份证年限由8年改为6年,但仍与外籍配偶的4年有差距。2013年11月,陆委会已经就陆配身份证6年改4年提出修正案,但一直卡在“立法院”,至今已3年多,仍搁置未审。眼看本届“立委”届满,如果未能通过,下一届又要重新提案,重来一遍,让陆配情何以堪!
劳动人权协会执行长王娟萍说,有人认为陆配申请身份年限从6年改为4年会威胁到台湾。实际上,有的陆配生了小孩,成了台湾小孩的妈妈;有的陆配照顾年长生病的老先生,这是在为台湾做贡献。我们应该给她们公平的待遇。
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从2003年就开始关注陆配权益问题。他说,不管政治主张是什么,台湾自称是民主自由的家。“如果我们没有对这些新来的台湾人给他们平等待遇,我们就没资格说自己是自由平等的。”
除了诉求身份证年限6年改4年,新移民劳动权益促进会也提出诉求,对于陆配前段婚姻的小孩去除来台探亲只限20岁以下的限制。
廖元豪介绍,陆配身份证6年改4年是一个基本的歧视条款,还有一些其它的歧视性规定。陆配前一段婚姻中的小孩,只能通过由台湾籍配偶收养的方式带到台湾来。但是如果台湾籍配偶已经有一个自己的小孩,他可以再收养除大陆地区外全世界任何地方的小孩,却不能收养大陆小孩。因此现在有了一个变通的办法,让这些小孩以探亲方式到台湾与母亲团聚。
新移民劳动权益促进会萧小翠说,以探亲方式到台湾的小孩,要申请长期居留却是漫长岁月。台湾每年批准额度是240位,“移民署”实际核准的人数还更少,2012年只有184名。而等待的孩子有2500至3000人,很多孩子要等上10年以上。
来自山东的宁延美现居桃园,儿子今年15岁,念初二。她2010年结婚,因为顾虑孩子上学问题,2012年才定居台湾。现在孩子完全适应了台湾的学校生活,却又面临20岁的限制问题。她说,学费比台湾小孩贵,我们可以接受,但你不能让他20岁立刻回到大陆,两岸教育体制不同,根本无法衔接。
宁延美越说越难过,“我告诉他,你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就要特别努力。他很听话,学习很好,在班里第5名。但将来他的学业在哪里?无论如何,你们要在合理范围内,给我们一条可走的路啊。”(记者孙立极、王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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