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两岸和平发展论坛”等多个民间团体17日在台北集会,呼吁将大陆配偶来台取得身份证明时间由六年改为四年,并取消陆配前婚生子女年满20周岁、未获长期居留权即需离台的限制。
当天有约两百名大陆配偶举着“要平等、反歧视,身份证六改四”、“平等对待陆配”等标语来到“立法院”前集会,向院方递交陈情书。
据介绍,依台湾现行法律规定,大陆配偶在台居住满六年才可申请当地身份证,而越南等外籍新娘只需四年。
台湾“新住民发展协会”理事长徐春莺告诉记者,大陆配偶没有台湾的身份证,在找工作、进修等方面会遇到诸多不便;希望当局修改相关法令,给予陆配平等待遇。
据了解,有关缩短陆配取得身份证明年限的相关修正案,已于2012年11月送至“立法院”,但至今仍搁置未审。徐春莺呼吁尽快通过相关修正案。
同日,上述民间团体还到“教育部”前集会,呼吁当局取消对陆配前婚生子女的不合理限制。
据介绍,依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现有规定,大陆配偶原婚生子女来台探亲或就学,可申请长期居留,但每年限额180名。年满20周岁仍未获准者,即便仍在就学的,也需中断学业离台。
台湾“新移民劳动促进会”理事萧小翠表示,陆配子女年满20岁时,因未获长期居留权就得离开台湾,骨肉分离对两岸婚姻家庭的幸福造成很大影响。
2012年从山东嫁到台湾的朱青,与前夫所生女儿今年已15岁。朱青告诉记者,目前向台当局申请长期居留的大陆配偶子女有2000多人,依台现行规定“排队”,她女儿需2024年才能取得长期居留权。而2020年女儿就将满20岁,届时学业未完成就需离开台湾。
朱青表示,两岸教育制度有所差异,孩子被迫中断学业回到大陆就学,既难以适应,又缺少家长照顾,不利于他们成长;希望台湾方面给予陆配前婚生子女公平待遇,让他们享受平等的教育权。
据统计,目前在大陆登记的两岸婚姻已超过36万对,并以每年一万对左右的速度在增长。(记者 陈小愿 贾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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