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9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简姓孕妇在华航飞机上产子引发争议。多名“立委”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指这名搭机妇女作法太自私,不只不顾自己和胎儿生命安全,更影响全机200多名旅客的权益,为了遏止这种行为再次发生,台湾“交通部”和航空公司应该有更严格的规范;“交通部长”陈建宇指出,建议华航向这名妇女求偿,“民事赔偿应该跑不掉”。
华航表示,全球航空保险理赔规范涵盖旅客因病转降所增加的费用,旅客若规避提供适航证明导致转降衍生出费用支出,将建议保险公司代为求偿,保险公司已在核算这名妇女生产衍生的费用。
陈建宇指出,按照国际规定,孕妇怀孕32周内搭机不需经航空公司同意,怀孕32周到36周需提适航证明并经航空公司同意,怀孕超过36周,航空公司基于飞航安全会拒载。
简姓孕妇日前谎称怀孕周数,搭上华航班机,并在机上产子,希望藉此取得孩子的美国国籍;但此举也迫使飞机中途降落,使同行旅客行程大受影响。
“立委”罗淑蕾指出,这起孕妇在机上产子,虽然母女均安给予祝福,但妇女隐瞒怀孕已36周的事实,冒险搭机就只为了让小孩取得美国国籍,她质问航空公司怎么会同意让她搭机。
罗淑蕾表示,华航班机中途转降,损失金额上百万元新台币,机上200多名乘客行程也受到影响,台当局是华航最大股东,不能因为满足一人的私欲吸收衍生费用,她要求“交通部”应要求华航向该名妇女求偿。(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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