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荣姓大陆女子前年赴台后,爱上台湾林姓男子,她为了再次入境台湾,且能停留较久的时间,就在大陆以38000元人民币代价,买来伪造的学士学位证书、假的公司负责人营业执照及在职证明,持向台当局“经济部”获准进行投资经营管理事由,并以此申请在去年2月入境赴台,达到和情郎相聚目的。
荣女“假投资,真恋爱”到台后,“经济部”发现荣女担任负责人的大陆公司,在台并未实际营业,撤销许可设立的报备处分,由“内政部”在去年8月,废止她的入出境许可,浑然不知假证件东窗事发的荣女,去年10月准备出境时,当场被查获,由“移民署”移送侦办。
荣女一审依简易判决程序,被依伪造文书罪判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后,她不服上诉台北地院二审审理后,合议庭认为,荣女犯后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怀有林姓男友的骨肉,特别法内施仁,除维持原判,另谕知缓刑2年,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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