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72岁郑姓老翁长期住在台中市一家护理之家,因屡遭护理人员劝诫不能在病房内抽烟,又认为是因院长有医疗疏失,才导致他双脚截肢,今年6月间在诊疗室外走道上泼洒汽油,欲已打火机点燃时,被医护人员制止,台中地检署22日依杀人未遂罪将老翁起诉。
郑男长期住在护理之家,因糖尿病被截肢,由于常在病房内抽烟,屡遭护理人员劝阻,并告诫若不遵守,恐将要迁出,加上他认为院长有医疗疏失才造成他双脚节肢,心生不满,今年6月19日上午,他坐着电动车到加油站,买了9公升多汽油装在塑料桶。
郑男回到医院后,将汽油倒在院长诊疗室外的走道上,并以打火机准备点燃卫生纸团,让汽油燃烧,刚好被检验师看到,赶紧制止,汽油才未点燃。郑男坦承,因对院长不满,要同归于尽,但否认杀人犯行,辩称只倒一点点汽油,就算点燃也烧不死人。
起诉指出,当时医院内还有其他医事人员、病患与家属等,郑男的打火机与卫生纸团虽因被检验师夺下而未点燃,但已构成放火罪及杀人未遂罪,侦结从一重之杀人未遂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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