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萝(图片取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5月6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湾嘉义县一名曾姓男子因天气炎热想解渴,6日下午在骑车经过民雄乡三兴村一处菠萝园时,涉嫌窃取2颗凤梨,却没想到遭果农发现报警处理。事后曾男虽然与果农和解,并赔偿3000元(新台币,下同),但仍然以窃盗罪被警方移送法办。
警方指出,6日下午1时左右,曾男骑车经过三兴村的菠萝园,发现没有人,涉嫌偷取2颗菠萝,没想到被果农当场发现报警;警方到场后,从曾男手中的塑料袋找出2颗菠萝。
曾男供称,因为天气炎热,嘴巴很渴,以为菠萝园无人管理,所以才随手摘取。最后曾男以赔偿台币3000元,与果农和解,但因为窃盗罪属于公诉罪,警方讯后,还是将他移送法办。其实,这2颗凤梨价值约200元,曾男为此需赔偿15倍的价钱,并且还被移送法办,为了一时方便,相当不值得。(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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